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3号),按桂林市职业鉴定中心要求,我校报名点代收取的考试费用将根据文件规定作相应调整,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的考试费用调整前和调整后分别如下:
鉴定工种 |
鉴定级别 |
考试类型 |
报考费用标准(元/人) |
调整前 |
调整后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三级 |
正考 |
340 |
282 |
补考理论 |
160 |
72 |
补考实操 |
160 |
90 |
管理学院
2018-9-18
附件:桂人社规【2018】13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