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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18年05月03日 10:36 管理学院团委 点击:[]

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高教函【20182号)文件要求,为选拔我校优秀项目参加本次大赛,现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大赛组委会,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成员由教务处、校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人文素质与创新创业学院和各学院院长、人文素质与创新创业学院分中心主任、学院团委负责人等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见附件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全日制本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全日制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全日制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加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全日制本专科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全日制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在主赛道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学校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51—531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在各学院团委书记处报备。未在竞赛官网报名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328日。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络报备最低项目数见附件2

   2.提交项目计划书(531日前)

参赛团队均需提交项目计划书一份,初创组和成长组还需提供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协议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后。项目计划书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电子版名称以“学院名称-项目名称-团队名称-项目负责人”的方式命名;纸质版和电子版均由各学院收齐后交至校团委。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最低推荐项目数见附件3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及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书面评审(531-68日)

校内选拔赛组委会对各报名队伍提交的项目计划书进行分析及评审,同时筛选进入复赛的参赛团队名单,确定重点项目,反馈修改意见。

    4.公开答辩(615日前)

进入决赛的项目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并进行公开答辩。公开答辩包括团队自由展示(8分钟)与评委提问(7分钟),每支队伍参与展示与答辩的人数不得超过4位(含播放PPT的队员)。团队自由展示环节,每支队伍需就参赛作品的产品、销售、运营、管理等方面向评委老师进行介绍和说明,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决赛后公布进入省赛的参赛团队名单。

   七、奖励设置

大赛根据参赛情况,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等专项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积分评出优秀组织奖5个(优秀组织奖按参赛项目入选积分最高的前5名学院(一等奖项目指导老师所在学院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入选决赛未获奖0.5分,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3分;一等奖项目负责学生所在学院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2分)。

八、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成立以学院负责人为组长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办公室可设在学院团委。大赛工作组做好该项赛事在学院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各学院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

(二)相关部门要做好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保障工作,给与必要的支持。

    九、联系方式

    校团委:李中焘,联系电话:0773-2253070

   各参赛项目可加2018桂航互联网+大赛QQ群:747114438 进行交流,并关注全国赛网页获取最新的大赛进程和赛事动态信息,网址:http://cy.ncss.cn/

                                                         人文素质与创新创业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决定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青年用创新创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精准扶贫;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打造中国最大的思政课堂,引导青年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温革命前辈伟大而艰辛的创业史,走好新时代青年的新长征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活动安排

  1.制定方案(20183月)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制定本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以调研为基础,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农业和扶贫工作有关部门,摸清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组织各高校做好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及项目、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等情况摸底统计。制定本地详细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安排、地点、规模、活动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并于323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邮箱:yanghaolin@moe.edu.cn)。

  2.启动仪式(20183-5月)

  大赛组委会将于3月底在福建古田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国启动仪式。由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推荐3-10个项目参加启动仪式,并于316-21日完成启动仪式报名(网址:http://dc.ncss.cn/answer/red)。详细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启动仪式后,还将选择在部分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组织全国性项目对接活动,有意向承办全国性对接活动的省(区、市)可在活动计划日期一个月前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

  3.活动报名(20183-8月)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积极挖掘本省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并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cn),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328日至831日。

  4.组织实施(20183-9月)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负责组织本地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组织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社会企业、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项目立项、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5.总结表彰(20189-10月)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委会将在全国总决赛期间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主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0个、银奖30个、铜奖160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8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四、项目要求

  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参与对象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项目来源包括:

  1.大赛参赛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3.其他参与项目。邀请历届大赛获奖项目、符合当地需求的社会项目参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主动协调本地区扶贫办和扶贫组织,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整合对方资源,对活动予以支持。大赛组委会成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奖励基金,对实施效果突出的项目给予支持。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大赛组委会拟拍摄《青年筑梦》专题记录片,全面展示各地各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附件2

2018年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络报备最低项目数

序号

学院名称

申报最低项目数

1

管理学院

40

2

航空旅游学院

30

3

机械工程学院

65

4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65

5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65

6

能源与建筑环境学院

46

7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36

8

外语外贸学院

24

9

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28


附件3

2018年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最低推荐项目数

序号

学院名称

上报最低项目数

1

管理学院

4

2

航空旅游学院

4

3

机械工程学院

5

4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5

5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5

6

能源与建筑环境学院

4

7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4

8

外语外贸学院

4

9

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4

注明:鼓励跨学院申报,均计入两个学院申报数。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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